4月16日,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合肥举行。15名消费者、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3位公民旁听听证会。
会上,听证提出方——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20年未作调整,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在全国排第28位,在中部六省、长三角三省一市中均为最低。我省财政投入占生均培养成本比例逐年增大,学费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按照国家关于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原则,亟需适当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申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并借鉴外省做法,我省拟定了《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方案》——
学院类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为:
文科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4900元/生·学年;
医学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
大学类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为:
文科类专业49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医学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
在“双一流”高校学费调整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拟调整为5500元/生·学年,
安徽大学?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拟调整为:文科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
据悉,此次我省拟调整的学费标准,与近年来已调整学费省份平均上调幅度基本持平,平均学费标准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低于国家规定。学费标准调整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2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我省将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各项助学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
听证会期间,定价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定价方案,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结论及相关情况,各位参加人就定价方案和成本监审情况进行了询问发言,重点就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发表了意见建议,阐明了理由。
据了解,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只是征求意见,不是最终方案。根据听证办法规定,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充分吸纳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听证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最终的定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