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涡阳法院审理一起帮助考生作弊的案件,涡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一焊工教师,因帮助他人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时作弊被判刑。
王某曾是涡阳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焊工教师,任职期间,梁某、李某、高某先后前往涡阳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在王某的帮助下,几人顺利考取了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梁某、李某、高某与王某合作,又先后介绍、组织了李某、丁某等二十多名外地考生在本地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报名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对每人收取1800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
2021年9月,在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进行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中,被告人王某借助在考场内帮考生排除电脑考试系统故障的名义站在考生身旁,通过帮考生答题的方式进行作弊,帮助这些名考生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件,非法获利12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七千至一万元。
(张雷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