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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年级学考报名11月10日启动七类无本市户籍考生可报考本市普通

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采集11月10日启动,持续至16日。各区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本区报名时间。

外省京籍考生

须参加学考

北京教育考试院介绍,本市初三年级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拟回京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和往届生,均须参加初三年级进行的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初中学考。其中,英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第一次考试将于今年12月17日进行,第二次考试拟于明年3月进行。

本市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考生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对本人有关报名报考信息进行录入和核对。报名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因户口进京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已符合本市初中学考报名条件,且在相关考试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区考试中心中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七类非京籍考生

也可报普高

在通知中,考试院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本市高级中等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无本市户籍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也可以报考本市普通 、中专学校、职业 、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此外,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 、黄庄职高和首钢技师学院;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 以及中专学校、职业 、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本报记者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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