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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听 | 托管期间开展“有偿服务”, 这个班主任在“玩火”

评论员 李长需

“只给交费的11名同学讲解答疑和批改作业,也只给这11人提供零食,其他32位同学只能眼巴巴看着……”

(图源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近日,浙江温州市平阳县某学校一名二年级学生家长,在网络上实名举报班主任在校托管期间开展有偿服务。平阳县教育局机关工作委员会回应,教育局已成立专班,正在调查取证,如情况属实会对涉事老师依法依规处理。

按照举报者的说法,班主任“有偿答疑”的秘密,是从家长聚会中得知的,并得到了自己孩子和其他家长的证实。在托管期间,班主任会带着交费的11名孩子,坐在讲台上讲评,并给他们批改作业。而放任剩下的32名学生吵闹,太吵了还会喊一声:“你们别吵了”,然后继续辅导。如果托管时间不是自己值班,还把这11位同学带去别的地方辅导。在教室里,也只为这11名交费的同学单独提供零食,而让其他孩子只能饿着肚子眼巴巴地看着。

一个班级,一间教室,两个群体,两种待遇。这班主任的胆子也太大了。众目睽睽之下,罔顾孩子们的自尊和感受,区别对待。给钱就百般疼爱,不给钱就冷落无视,这名班主任利欲熏心的行为,伤害了教育公平,也伤害了那些原本很纯真的孩子,不配做老师。

如果家长反映情况属实,那么这名班主任的“有偿答疑”行为,应该严厉打击。本来,参与的托管服务,就是有偿服务,会由财政补助、服务型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集的资金给予补助。现在其在“有偿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有偿答疑”的形式,进行重复收费,吃相很难看,想钱想疯了。

托管服务中,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都是其应该做到的基本服务。现在他却把基本服务“升级”为“有偿服务”,既没有尽到托管服务应尽的义务,更公然把托管服务的平台,变成了自己进行更多创收的平台,这显然是在打着落实“双减”政策的幌子来违反“双减”政策。

这名班主任的“有偿答疑”究竟属不属实?已经介入调查的平阳县教育局理应给出客观公正的回应。交钱才给答疑,这是在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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