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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事关芝罘区2021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2021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

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通知

根据考试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烟台市芝罘区2021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

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5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未到的视为弃权。

请烟台市内高校考生尽量于5月27日参加审查。

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一楼(原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86号)

要求: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须按照简章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21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要求准备材料的,将无法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个人情况登记表》;(3)学院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4)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属打印或复印件的需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5)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6)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7)健康承诺书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⑧个人诚信承诺书;⑨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参加项目计划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30前提供。

二、

准考证打印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5月29日上午8:30—5月30日上午9:00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或者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

笔试、面试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时间:5月30日上午9:00—11:30

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面试

时间:6月1日

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审查和考试。审查和笔试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以及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考生,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0535-6225710)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如具备参加审查和考试条件,须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进入审查室和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3.考生须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注意饮食卫生。

4.考生参加审查和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5.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审查和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及时做好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相关准备,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7.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通告等为准。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来源丨区委组织部

编辑丨文颖

审核丨区融媒体中

壹点号看芝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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