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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学历起始时间错误, 构成学历造假吗? |公司法研

在公司招聘时,可能会遇到员工提供虚假的材料,如学历或资格证书等。一般公司规章制度中都会规定,员工材料造假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学历明显造假的行为公司可以直接判断解除,但是若员工学历的起始时间错误,构成学历造假吗?公司可以将其解除吗?

经典案例

A公司招聘采购专员,招聘简章中任职要求未提及学历限制。2022年9月26日进入A公司从事采购专员工作,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的劳动合同,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

A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向甲出具《试用期不符合录用的通知》,以甲在入职登记表中填写大专学历的就读起始时间与实际不符,存在学历造假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甲称入职登记表上的学历时间属于填写错误,但其学历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行为。于是甲提起诉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支持了甲的请求,A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甲在入职登记表中填写大专学历的就读起始时间虽有错误,但尚不至于构成造假或者失信行为,A公司在招聘时提出的任职要求并不涉及学历,且在甲入职时A公司完全具备审核学历证书的能力。所以A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违法,应向甲支付赔偿金。

风险提示

公司在招聘时对学历或资格证书、履历等有要求的,应当在招聘简章中明确说明,在招聘的员工入职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等的真实性,发现员工上述证书确实存在造假的,公司可以员工使用欺诈手段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若员工仅是存在如本案中填错学历时间的情况,不构成欺诈,公司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治理建议

对于新入职的新员工,公司应如何审查其材料以避免风险呢?我们建议:

1、审查员工离职证明

公司招用与其他公司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其他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应审查员工是否已从上家单位离职。如审查员工的离职证明、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其上一家单位沟通证实、要求其签署确认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承诺书等。

2、要求员工进行入职体检

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体检费,或者减少招工手续的繁琐,不要求员工做入职体检。但是,如果公司招聘了有疾病的职工,将会给公司带来非常大的风险和损失。如员工患病的话是享有医疗期的,医疗期最短就是三个月,公司在此期间不能将其解除,并且还需要给其发放工资。所以公司应当要求员工在入职之前进行体检,确保无相关疾病及职业病。

3、审查员工是否存在竞业限制

员工离职后若与上家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员工违反的话原公司可能会将该与员工与本公司一块起诉,给本公司增添讼累。所以公司需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或是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存在竞业限制义务或者不在竞业限制范围之内,否则由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了上述方面,公司还需审查其学历、技能资质、工作经历等,全面了解该员工,以避免公司存在风险。对于员工材料虚假,还可阅读《女员工隐婚入职,属于欺诈吗? 》【劳动法研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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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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