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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级和分级进档应正常化尤其是评聘应结合并及时兑现岗位工资

教师职称始终是老师们热议的话题,热度一直居高不下。有位山东老师在我之前发布的文章《这位山东教师令人羡慕的不仅是打卡工资数额更是副高职称的进档速度》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自2011年实行职称调档以来从未进过档,三年一进档当地也从未实行过,自己去年晋升副高后才从10档进到7档。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设置共有4个级别和13和档次:正高级(1档、2档、3档、4档)、副高级(5档、6档、7档)、中级(8档、9档、10档)、初级(11档、12档、13档),职称级别和档次越高,名额指标就越少,竞争激烈程度就越高,享受的岗位工资标准也就越高,这也是职称设置的原有和应有之义。

但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很多地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级别停留在初级职称上,由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的竞争激烈程度都不亚于由中级职称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激烈程度,这导致出现了很多教师退休时都还是初级职称的令人尴尬的境况,很容易获得初级职称的教师连中级职称都难晋升是不正常的。

2021年《教师法修订草案》对这种尴尬的境况作出了一定程度上的修订,明确提出:教师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职年限和要求,依据规定晋升。这让长期以来由于名额指标有限竞争比较激烈的中小学教师由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这对老师们尤其是想要晋升中级职称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还存在着另一个让老师们困惑不解的问题,那就是晋升相应的级别职称之后,享受的始终是相应职称级别中的最低档岗位工资待遇,比如中级的最低档10档和副高级的最低档7档。

这种状况在很多地方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甚至是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县市都存在着差异,这也是不正常的。好在2021年开始已有不少地方进行了分级竞聘,让老师们有了职称进档的机会。职称晋级和进档也是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途径之一,教师职称的晋级和进档应该正常化,切实通过岗位工资提高教师待遇。

2015年9月,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制度体系,实现评聘衔接。这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评聘结合,二是分级竞聘。教师职称评聘分离确实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也就是仅仅获得了任职资格而不给予或暂时不给予聘任。

评上了相应级别的职称,仅表明具备了相应级别职称的资格,只有在聘上相应的职称岗位时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职称岗位工资,获得了任职资格而不给予或暂时不给予聘任是享受不了相应的职称岗位工资的,这就是很多地方存在的评聘分离现象,也就是没有按照人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实现评聘衔接而仍然实行评聘分离。

很多地方出现这种评聘分离现象的主要原因很有可能在于具备任职资格的教师人数大于待聘岗位人数,但更大的可能就是以当地财政支出职称岗位工资的压力大或资金紧张为借口有空缺岗位待聘但却不予以聘任,这样的情况让很多地方的很多老师直到退休都享受不到早已评上的职称岗位工资,这严重挫伤了教师的从教积极性。

2023年6月19日,山东省教育厅和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其中第七条明确实现评聘有效衔接,教师职称评审应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一般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应及时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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