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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淘汰三位教师? 如真被淘汰, 那就是真该淘汰的

教育部2022年2月发布的2022年工作要点提到要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2023年、2024年也都强调了县管校聘改革,这表明了这项改革已经向纵深化发展了,没有按照教育部既定部署在2020年秋季学期实施的地方也都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并力争陆续在规定期限内尽早完成。

在具体实施县管校聘改革时,很多地方的学校都是采用操作简单的综合考核“末位淘汰制”对学校教师实行全员综合考核打分并将综合考核分数处于末位的教师进行淘汰,这些被淘汰的教师要么去当地教育部门专设的进修培训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学习或培训待聘,要么被统一调配去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

这里所说的综合考核如果没有一个行得通的科学合理的统一标准和界定,那么就会使得考核结果失去应有的公平和公正,达不到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的目的。退一步说,即使综合考核公平公正,那要以此落到实处就只有一个更容易操作也更简便的方式,那就是“末位淘汰”,也就是实行“综合考核末位淘汰”制。

且不说“综合考核末位淘汰”涉及到很多方方面面而且也很容易因为人为因素太多引发不公,只要有综合考核就一定会有末位,只要有末位就将末位淘汰,那年年都会有被淘汰的教师,这对绝大多数学校来说都是灾难性后果,尤其是那些本就师资紧缺的边远地区的乡村或乡镇学校更是可能连正常的教育教学都运转不了。

昨天看到有位老师发布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学校正式实行教师末位淘汰制了,每年淘汰三名教师,教师综合考核成绩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级确定、职称评聘等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师在本单位综合考核成绩连续两学年倒数后三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待岗,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后统一另行安排。

这跟之前贵阳贵安的做法大同小异,贵阳贵安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建立综合考核体系,实行末位退出机制,对教师在综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实行“首次取消目标绩效、再次调离转岗、三次落聘退出”的机制,这个三次考核末位落聘就刚性退出也就是辞聘或解聘的机制一经推出就引发了各地教师的关注和热议。

无论是综合考核连续两学年倒数后三位还是连续三次综合考核都是末位,这样的末位淘汰制都是企业单位常用的做法,是产品生产流水线上的惯用措施,教育是一个特殊的复杂而综合的行业,教育的对象更是涉及到灵魂塑造的学生群体,不能跟流水线上生产的产品相提并论,更不能将塑造学生灵魂的教育者等同于产品生产者。

尽管这个末位淘汰机制看起来很残酷,但实际上,几乎也没有执行的可能,因为执行的前提条件是连续三次都是综合考核排名末位,试想一下,又有哪个教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除非是真正的师德师风较差教学水平低下而且还不思进取只想躺平的教师才有这个可能,如果真是这样,被解聘也就一点不冤了。

对于这个末位淘汰机制,老师们大可不必担心,更没必要整天提心吊胆,心神不宁以免影响到自己的身心健康以及教育教学质量,平时按照学校要求和教育教学本身应有的规律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即可。虽然现在已有不少地方正在实行这个教师末位淘汰机制而且还会有不断扩大趋势,但也只是借此彰显本地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所谓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激励意味更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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