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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休息跑动被老师批评, 家长质疑: 着急上厕所也有错?

“下课的铃声,送来十分钟,让我们握笔的手指摸一摸皮球,让快活的叫喊冲出喉咙……”

这是以前小学课本中的一首儿歌,每当下课铃声响起,孩子们会唱着冲出教室,跑到操场上玩闹。现如今,这样欢快的场景越来越难以实现,一方面是孩子们沉迷于网络游戏,喜欢把精力投入到探讨游戏攻略、角色上,传统的户外游戏对他们失去吸引力。另一方面,部分学校会限制孩子天性,不允许他们跑跳、下楼,如有发现,还会通报批评。

近日,浙江杭州一名家长就深受其苦,他的孩子因课间随意跑动,连续多次遭到班主任点名批评。起初他以为是孩子调皮捣蛋惹麻烦,对孩子进行教育批评后了解到,是这位老师不允许学生私自下楼和“串门”,着急上厕所也不能跑太快。家长表示难以理解,在朋友圈转发一篇《半月谈》对课间十分钟的报道,以此质疑学校老师这样的要求是否限制学生的自由和影响身心健康发展?

青少年时期是每个人一生当中精力最旺盛的阶段,对处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活泼好动完全属于正常现象。课间的短暂放松不仅能够活跃头脑、开拓思维,更是保护身心、强健体魄的最好方式。危险无处不在,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是,在校园意外受伤的事故中,一半以上由于学生追逐打闹造成,其中六成案件需要学校担责。

2018年9月,一次课间休息,黄石大冶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美和小芳在教学楼走廊里玩耍,小美不小心推了小芳一下,致其头部撞进消防栓箱玻璃门,碎玻璃将小芳脸部划伤。家长认为,学生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学校不应在消防栓箱上安装玻璃门,没有尽到教育机构法定的管理、保护义务,应按6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家长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无独有偶,上海某中学的足球比赛中,参赛成员小于、小汪在抢夺球权过程中相撞,小于“右锁骨中段骨折”,其父母将学校、小汪监护人告上法院,法院终审判决,校方承担1/3责任,小于自行承担该起“意外伤害事故”的剩余责任后果。

赔偿事小,影响事大。校方夹在“避免学生受伤”和“开展体育活动”中间,难免会感到委屈,提出不合理的限制要求。家长期待孩子健康全面的发展,又不希望孩子受到任何伤害。家校之间的矛盾冲突,最终伤害的是孩子的切身利益。

可惜世间没有双全法,如果两种观点和立场的持有方都站在对立面来思考问题,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或许这样才能得出折中的方法。建议校方不要放松警惕,也不能因噎废食。重视安全意识普及,引导学生娱乐活动,处理好家校双方的权益划分,做好老师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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