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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18-2021年度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评选结果公示

为推动新一轮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开展,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按照学校党委总体部署和要求,经自愿申报、党委(总支)推荐、资格审查、实地考察、指委会联评等环节,全校有34个院(系)和处(室)通过2018-2021年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评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拟授予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乳品工程系、电气与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部,共15家单位东北农业大学2018-2021年度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拟授予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工程学院、动物医学学院、电气与信息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图书馆人事档案室、校医院、农学院植物保护系、园艺园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系、食品学院粮食工程系、文理学院数学公共教学部、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部、体育部第一教研室,共19家单位东北农业大学2018-2021年度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东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来源|校园网

制作|大学生记者团金权

责编|李会佳徐小添回彦霖

审核|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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