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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职责

班主任每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家访1次、各类教育基地和活动场馆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严禁在学校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教育部、公安部等十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职责定位,并要求到2035年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意见》提出,围绕协同育人,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沟通学生情况,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家长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多陪伴多关爱,注重积极的亲子互动。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劝诫、制止和管教。引导子女完成每日学业,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保证每天校外运动一小时。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劳动、志愿服务、职业体验以及文化艺术、科普体育、手工技能等实践活动。

社会要支持服务全面育人。居委会、村委会应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单位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国家公园、青少年宫等,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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