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在新修订的人才安居办法施行前,延期使用《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东人社发〔2022〕18号文,综合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30万元/人;副高级职称20万元/人;中级职称6万元/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6万元/人。
此外还有能力提升培养、见习补贴等,具体条件和申领方式可见:《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东人社发〔2022〕17号文,综合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普通 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1万元/人;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万元/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1万元/人。
具体条件和申领方式可见:《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