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试点放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市场准入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宽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的限制,允许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举办。
《通知》提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改善重庆营商环境,决定试点放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市场准入。
此前,按照规定,全国范围内,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举办者只限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通知》实施后,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也可申请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学校可实施学前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有关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立的其他事宜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外发〔2017〕12号)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教委负责全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负责本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权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规划、审批和监管等,其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
重庆目前有2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100多所可以接收国际学生的学校,两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分别是重庆耀中国际学校、重庆市诺林巴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