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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4名教师获评正高级职称 相当于“教授级”

导报讯(记者梁静)昨天,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全省共有99名教师通过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其中厦门14名。

正高级,就是“教授级”。在2012年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高职务只有“副高”,也就是副教授级。2012年,福建省在厦门等三个地市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使得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

2012年起,福建省已评出五批正高级教师,厦门市共有59名,加上此次评出的14名,厦门中小学幼儿园一共有73名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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