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广东> 小学

强化研学管理! 东莞各中小学举办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会前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

12月15日,东莞市教育局推出《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根据《措施》,对于报名参加招选的服务机构,只要具备相应资质都要允许参与现场遴选;对希望参加遴选会的家长,只要报名均可参加;同时还要邀请至少2名督学代表参加遴选会;中选的研学机构不得将研学活动转包给其他机构承办;各学校不得与资质不符、违规或有信誉差等问题的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此外,《措施》还明确了学校要公开研学需求、方案、评审、结果、费用信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严格规范研学机构遴选

《措施》要求,要严格规范机构遴选。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对于报名参加招选的服务机构,只要具备相应资质都要允许参与现场遴选。现场遴选前,要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将举办遴选会的时间、地点、参与遴选的机构名称、遴选主要流程、家长和学生投票权利等事项告知全体家长和学生,要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派出2名学生和家长代表;对希望参加遴选会的家长,只要报名均可参加;同时还要邀请至少2名督学代表参加遴选会。

《措施》指出,学校与中选机构签订协议时要明确约定,中选机构不得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转包给其他机构承办。各学校不得与资质不符、存在转包、违规、未兑现服务承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信誉差等问题的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明确五项信息要公开

《措施》还强调,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其中包括:

需求公开。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会前,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让有意向的承办机构在有效时间内报名参与,公布活动需求的时间不少于20个自然日。市教育局和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要在本单位网站增设研学实践专栏,及时发布学校研学实践需求公告。

方案公开。学校组织制定遴选方案,由遴选工作组审定后,将遴选方案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方案中必须包括全体参选承办机构的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资质、服务能力、经营记录、课程、收费标准等信息)。

评审公开。学校召开现场评审会遴选承办机构。遴选会时间、地点和主要议程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实行开门评审。学校应对遴选会全程进行录像。

结果公开。评审结束后,学校通过校园宣传栏、公示栏、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中选承办机构简介、路线详情(每日行程)、收费明细(各条线路的学生收费明细和学校派出工作人员收费明细)、食宿标准、交通工具及研学课程(包括课程主题、内容、地点、时长、教育意义)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市、镇教育管理部门对下属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情况收集汇总后适时公开。

费用公开。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校应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详细收支情况(包括收费总额及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保险、税金、第三方机构劳务费总额,以及每名学生收费标准和平均每名学生承担的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保险、第三方机构劳务费用等)通过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家长公开,确保参与活动的学生家长全员知悉。

另外,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两次备案,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活动方案进行审核、调查核实前期工作和准备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学校是否认真做好研学实践教育的课程设计开发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和预案方案是否完善。对违反规定、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教育目标不明确、育人价值不突出、课程质量不达标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方案不完善的,要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备案、不得出行。

据悉,今年上半年,东莞多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东莞市教育局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研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措施》是东莞市教育局在已有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做出再细化、再梳理,为营造更好的研学教育环境氛围而推出的。

文|范彬彬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 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