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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月26日前发布高考成绩 预计6月27日起填报志愿

2021年广东高考即将落下帷幕。今年是广东新高考落地首年,何时公布成绩、填报志愿和确定录取,是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心的事情。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前发布的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初步安排:6月26日前发布高考成绩,预计6月27日-7月2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录取。如果有调整,省招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5月28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介绍了招生工作规定、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

今年广东新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省普通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3门广东省普通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

高考结束后,广大考生和家长在获悉高考成绩后将根据分数线报考心仪的大学。那么,新高考如何划定分数线?《通知》透露,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

其中,普通类的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本、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艺体类的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结合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分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文化分、专业分两条分数线。

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另外,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

《通知》还提出,今年广东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下简称“平行志愿”)。不过,提前批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通知》提出,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通知》提醒,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另外,《通知》明确,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通知》提出,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通知》明确,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另外,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通知》还提醒,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文字:刘召

影:郑志波

:符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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