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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打出“组合拳”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8月11日,记者从南宁市财政局获悉,为了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和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市财政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全市就业形势得到进一步稳定。

积极筹措补助资金促就业。据悉,南宁市财政局近日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37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已筹措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85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资金5.25亿元、市本级0.6亿元,着力保障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大力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切实激发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积极性,稳定就业形势。2023年1—6月,全市支出就业补助资金2.19亿元,及时兑现就业补助政策,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

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促就业。2023年市财政安排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就业惠民工程——助就业促增收“点对点”送工资金1689.04万元,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行动,促进城乡群众转移就业,服务重大项目招工用工,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增收。2023年1—6月已为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送工超过7600人,有效保障企业用工。

助力企业引才聚才促就业。2023年市本级现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6000万元,对在南宁市重点园区(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广西-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和东部新城)的重点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奖励和补助,促进重点企业引才聚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此外,市财政局还在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促就业上下功夫。2023年市人才工作经费中安排高校毕业生交通补贴175.5万元,专项用于对广西区外、南宁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南宁市成功求职的,按照区外高校每人1000元、市外区内高校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安排创业启动资金148.5万元,专项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邕自主创业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有效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发展,加快集聚首府优秀青年人才。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韩沛通讯员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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