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幼儿园幼儿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近日,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公示了《柳州市区开展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3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延时托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本园幼儿。幼儿园要建立服务对象名册,将管理落实到人。
实施方案指出,延时托管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工作日期间保教时间结束后(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原则上延时托管服务不得少于1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幼儿园确定具体服务时间。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幼儿园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关于延时托管服务收费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延时托管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可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收费主体必须是幼儿园,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费计费方式采取按天或按月计费,按天计费的最高限额:城市为10元/天·人、乡镇为8元/天·人;按月计费的最高限额为:低于幼儿园当月延时托管服务天数乘以每天延时托管服务标准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