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 级职务
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邯郸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党工委,各工委(党委)宣传部,市属企事业单位,驻邯省属高校:
根据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21年度全市政工业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员资格条件
(一)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以及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党的组织健全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参加。
(二)事业单位要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可在网上下载)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事业单位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执行,即: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成果、荣誉称号、论文等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具体条件对应参报专业职务为:
1、管理岗位10级及排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政工员;
2、管理岗位9级及连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
3、管理岗位7、8级及营职干部可以申报参评政工师;
4、管理岗位6级及副团职干部可以申报副高级政工师;
5、管理岗位5级及正团级以上干部可以申报正高级政工师;
(四)企业参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1.试卷分类。试卷分为高级试卷和中级试卷两类。
2.组织报名。7月1日至7月15日,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委各工委(党委)、市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本单位报名工作,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及时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市政研会。
3.考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全省统一考试,邯郸考点待定(另行通知)。
4.考试题型。分为“简述题”和“思考论述题”两种题型,由考生结合工作、学习实际回答。
三、具体要求
1、考试由省委宣传部统一命题、巡考和阅卷。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申报高、中级政工师的报名考试。
2、报名时带身份证,交考试报名表和1张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背面书写单位姓名)。报名地址:邯郸市人民路176号市委综合办公楼601室(六楼西头)市委宣传部政研会。
3、考试合格后,由省政工职评办颁发考试合格证,并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联系人:刘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