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校历安排
1.第一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小学、初中2022年1月22日放假, 、中职2022年1月24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具体安排见附件1)
2.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22年2月17日正式开学上课,2022年7月4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周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2.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凡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校历的,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对不严格执行校历、课程计划,违反作息时间的单位和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如果出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家长意见,比照中小学校历执行。
附:1.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2.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附件2:
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