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戚望)9月29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第二批6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多为违规补课问题。
江西省教育厅通报的典型案例一为2021年7月暑假期间,南昌市民德学校倪某、叶某、李某某等3名教师接受家委会邀约,在江西航空技师学院和昌强电商创意产业园等地为所教的初二(5)(6)(7)班学生补课。倪某、叶某、李某某等3名教师受到扣发半年绩效奖励、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资格、2021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留校察看一年等处理。
案例二为景德镇市乐平一中高一教师蒙某某违规校内补课问题。2021年3月起,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一中高一班主任、教师蒙某某,组织学生周日晚上在校补课,共违规收取补课费67200元。蒙某某受到警告处分,以及取消2021年评优评先资格、全校通报批评处理,其所有违规补课收费全部上缴乐平市纪委廉政账户。乐平一中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案例三为新余市暨阳学校教师傅某某违规校外补课问题。2021年7月8日开始,新余市暨阳学校教师傅某某利用暑假期间在新余市夏家村出租房为其所任教班级的部分学生和朋友小孩进行小学数学学科有偿补课。傅某某受到警告处分,以及扣发2021年绩效工资、取消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2021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作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等处理。暨阳学校相关校领导受到约谈处理。
案例四为赣州市章贡区水西中学教师宋某某利用钉钉软件给学生违规补课收费问题。2021年7月3日至26日,赣州市章贡区水西中学教师宋某某利用钉钉软件给本班学生进行在线补课和作业辅导,并收取每人补课费200元至1800元不等,共计17700元。宋某某被责令退回所有违规收取的补课费用,受到取消2021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资格、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等处理。
案例五为宜春市高安市第一小学教师陈某某校内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3月至6月,宜春市高安市第一小学一年级语文教师陈某某利用课间及中午休息时间,在教室为学生进行语文、数学学科辅导,共收取辅导费6400元。陈某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以及不予发放2021年度政府性奖励、取消2021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全市通报批评、作出深刻检讨等处理,并被责令退回所有违规收取的辅导费。高安市第一小学校长受到约谈处理。
案例六为上饶市第六中学副校长徐某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问题。2021年元月初至6月底,上饶市第六中学副校长徐某利用周末时间在上饶市求新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兼职上课,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辅导若干 学生数学科目,赚取课时费。徐某受到撤销上饶市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处分,以及取消两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不予发放2021年度政府性奖励、作出深刻检讨等处理,并被责令退回兼职所得课时费。
江西省教育厅称,6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后。“暴露出在全面从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下,仍有少数教师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触碰师德底线,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和群众利益。”
江西省教育厅表示,要加大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力度,开展好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违规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师德失范行为,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并通报。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师德师风问题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新京报记者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