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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4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

应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招生就业工作管理人员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教学秘书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找工作搜索微信公众号大连公开招聘。符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认证、熟练业务技能等特殊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2021年7月5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及应聘要求,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recriut@163.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学院***岗位材料-联系电话”。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3);

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相关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材料名称”。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初审合格名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发布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劳动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3)个人简历;(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毕业证明(含所修专业及毕业时间等信息);(6)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7)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仅应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招生就业工作管理人员提供);(8)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仅具有工作经验需要放宽年龄者提供);(9)相关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仅具有相关技能需要放宽年龄者提供);(10)承诺书(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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