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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一中学开始, 一家长得到通知, 到一个指定的书店去买指定的书, 两本82元

“他们是怎么做到全国统一的?”陕西,一中学开始,一家长得到通知,到一个指定的书店去买指定的书,两本82元,根据以往的经验,此事事不宜迟,于是他马不停蹄地赶往书店,结果那里已是人山人海。

这位家长的孩子上中学了,想到孩子上中学了,就可以少操心孩子的学习,他松了一口气。

结果孩子刚开学没多久,孩子就告诉他,老师要他们买一种书,并且指定了书店,说这本书很急用,需要赶紧去买。

这位家长一听,很快就心领神会,并且他知道,指定地方指定买的书,那肯定是很抢手的,去晚了肯定是要排很长时间的队。

所以一得到通知,他就连忙赶往指定的书店,他想着,反正是孩子学习要用到的书,早买早放心,更何况自己也有别的事情要忙。

谁知道当他赶到指定的书店时,很多家长已经不约而同来到了这里,甚至有更多的家长未卜先知,知道别的地方可能买不到,所以就都早早的过来了。

只见书店里,有的家长在书店里除了帮孩子们买指定的那两本书,然后还帮孩子们挑选一下别的书籍。

有的家长们,只需要那两本书,所以排着队等待拿到书的那一刻。

还有的家长已经拿到书了,看到这人山人海,他们不想再凑热闹,只想着赶紧付款离开。

看到这么多的家长和学生在这里买指定的书,这位家长心里就发慌了,这排到自己到底还有没有书,他心里是一点谱都没有。

这位家长也想过到别的地方去看看,但他知道,别的书店估计没有预知的能力,所以即使去了,可能也是没有的,到时候还是白跑一趟。

所以这位家长不敢冒险,他担心自己东跑一下,西跑一下,不但别的地方没有,再回到这个书店,指定的书也给卖完了,所以他也只好排队买书,他不想孩子因为此事受影响。

看到这个店人山人海,排队买指定的书,让人不禁想起,前几天,河南某小学也是指定书店买指定书的事,而那件事和这件事如出一辙。

因为那小学开学之后,就要求家长到指定的书店去买书,并且指定的书是很急用的,今天买,明天要。根本没有给时间让家长们选择别的途径去买书。

而且奇怪的是,这本书在别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而这家书店却有预知的能力,知道学生们肯定会来买这本书的,所以早早的就备足了货。

而家长们看到指定的书只有十几页,卖价却是几十元,他们心中就不满了。那么贵的书,但凡给一点时间,他们就可以通过别的途径买得到,而且不需要这么多钱。

可家长们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孩子才上小学,是打好基础的阶段,谁也不敢因此事影响孩子,谁都希望孩子在小学能够好好学习,打好基础,所以即使人山人海排队, 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排着队,把那本指定的书赶紧给买了。

看到这两件事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老师指定的地方买的书,肯定是别的地方都买到的,而且他们也不会给时间让大家选择别的途径去买。

所以对于这样的做法,不少人有看法。有的人觉得,再怎么急也不急于一时,说要买指定的书,一买就马上讲题,根本不给家长们选择的机会,家长们只有配合,所谓的自愿,不过是借口而已。

有的人则觉得,这事情太正常了,见惯不怪,既然是要求买的书,去买就是了,毕竟孩子学习比什么重要,其他的就没必要太认真了。

但有的人就看不惯这样的事情了,他们觉得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此来指定的书,实际上如果学生知道此事的本质是什么,那么老师在他们心中的形象便会大打折扣,会影响老师对他们的威信。

那么指定书店买指定的书,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一、学生买书,这是满足学习需要的日常消费行为,所以他们的消费行为是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的。此法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权益,那就是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因此对于买书,学生和家长们可以选择到任何一个地方去买书,而指定书店买书,让大家没有选择的余地,实际上这已经侵犯了学生和家长们的自主选择权。

二、让学生们到指定的书店去买书这是否违法?

教育局规定学校在指定地点买书属于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学校或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或指定地点购买书本。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有规定,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由此可见,指定书店买指定的书,这是不允许存在的行为,这是变相的强买强卖行为,所以家长和学生们是有权利拒绝的。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应该充满铜臭味,应该维护老师在孩子们心中的形象。

对于指定书店买指定书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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