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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菏泽市开发区停止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停止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自2021年7月26日起,本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 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

特此公告。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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