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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规定! 事关中小学生! 淄博市教育局下发重要通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樊舒瑜

10月11日,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要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

《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体育课程表网上公示、临时调课书面审批等制度,严禁出现削减、挤占甚至学期末提前停上体育课现象,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化“教会、勤练、常赛”,构建科学、有效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新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推动小学、初中、 体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在原有按“行政班级授课制”完成必修必学内容学习的基础上,小学高年级可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性,选择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进行学习。

同时,落实“中小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规定。建立“学生课间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的工作机制。规范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俱乐部进校园,进一步丰富学校体育社团活动。合理安排体育家庭作业,引导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指导、督促学生高质量完成作业。鼓励区县、学校设计家长、学生参与合作的体育家庭锻炼内容。

此外,经常性开展面向人人的体育竞赛,市级每三年举办一届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高水平、专业化的体育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区县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体育活动和一届综合性运动会,运动项目设置突出集体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体现本校特色。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配齐配强学校体育教师,建好满足体育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好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确保2022年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运动场地设施器材建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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