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多点散发态势。为充分应对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确保全市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做出调整。
一、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1月15日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
2. 学校(含中职学校):1月20日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
二、相关要求
1.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科学制定寒假放假工作方案,错时错峰有序安排学生离校,提醒学生做好途中个人防护。要教育引导师生模范遵守所在社区、村居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并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要加强寒假校园日常管控,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等工作。
2.切实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把工作做足、做细、做实。放假前,要集中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防欺凌、防触电、防一氧化碳中毒、防传染病、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命安全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严格落实办学基本规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规定,严禁随意调整放假时间,严禁出现违规补课行为,不得假借假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同时,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合理控制,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假期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地下”隐形变异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做好风险管控。
4.持续规范教师教育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提高个人修养,严防师德失范。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严格教师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自觉维护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5.提前谋划春季开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好教师培训,完善线上教学工作预案,增强线上线下教学切换能力。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制定开学返校方案,组织开展校园集中消杀,统筹安排好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春季开学安全平稳有序。
泰安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