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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节不保? 65岁博导被爆骚扰女老师, 33年前往事细节令人错愕

山东师范大学出事了。

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山东大学?博士生傅某被人实名举报。

此事非同小可,一旦查明属实,傅某晚节不保。

举报者来自浙江传媒学员的女老师,今年34岁。她写了万字长文发在了网上。

由于文字内容太长,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网上搜索,自行阅读。

举报的内容总结来说,如下:“傅某对这位女老师进行多次性骚扰,多次被拒绝后,进行打击报复,使得受害女老师至今情绪已经抑郁。”

举报内容在网上曝光后,山东师范大学第一时间对网上的举报进行了回应。

山东师范大学深夜回应称,学校高度重视,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会第一时间核实并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傅某,1936年出生,浙江衢州人。

1979年考入浙江师范学院。1984年考入杭州大学就读研究生。1987年考入浙江大学,同年,他和妻子离婚,1991年获得博士学位。

傅某在就读博士期间,发生了一件当时在山东大学颇为轰动的事情。傅某1989年和该校历史系的一位研究生谈了恋爱。此后,傅某多次带女朋友回到自己的宿舍,并且在同一张床上睡觉。更为恶劣的是,傅某和女友把男室友当成空气,多次在宿舍有人在时同床共枕。这个细节令人无比错愕,即便傅某脸皮

由于傅某的行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1990年七月十七日,山东大学发布文件,对傅某行政处分,并暂时不给予其博士学位,仅给予结业。

傅某因此延期一年才拿到学位。

在学校的此种恶行,并不影响傅某今后的职业生涯。傅某毕业后,职业发展一帆风顺,成为了如今在文艺界颇有人脉和话语权的人物。

傅某是北京市的特聘教授,中国戏曲学院的教授,厦门大学文学院的讲座教授,南京大学文学院的博士生导师,同时还是文艺评论家协会的副主席。

人所取得的俗事意义上的成功,和一个人的品行和节操并不成正比,一定程度上,可能还成反比。傅某就是一个例子。他有多个身份和头衔,发表过多篇专业的学术论文,但在1990年左右时,是个不折不扣的没有道德底线者。

针对女老师的举报,傅某已经回应。他称,当时要早睡才送她回房间,所谓的性侵和学术打压均是诬陷,已经报警。

有人称,为何事情已经发生了三年多,女老师如今才举报,之前干嘛去了?

这也不难理解。当时这位女老师碍于面子以及个人前途,选择忍气吞声,这也是人之常情。

女老师的举报,如果不能形成一种导火索,让更多人站出来,那么她的举报,无论真假,都不能撼动傅某的现状。

根据这位女老师举报内容,主要有两项,第一,性侵;第二,学术打压。针对第一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多,几乎没有办法找到可靠证据。而且当时性侵根本没有得逞,更没有证据可言了。

针对第二件事情,学术打压。要拿出证据,也相当困难。比如,你要发表一篇论文,老师就是拖着不给你发,说你论文内容没有创新点,需要继续修改。这种能不能界定为学术打压呢?能不能认为是老师刻意欺压学生呢?也很难界定。

举报内容是真是假,让子弹飞一会。

傅某和这位女老师,你更支持哪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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