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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下发紧急通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近期,太原市教育局发现有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咨询、“校园开放日”、网络登记学生信息等形式摸排生源,组织选拔性考试,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和省、市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扰乱了太原市中小学招生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太原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4月10日,太原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将在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招生政策后,制定全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在此之前,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不得提前发布招生信息。

太原市教育局明确表示,今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可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我的太原”和“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100%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通过提前登记信息、选拔性考试或其他方式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无效。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严防“升学咨询”“招生黄牛”、钱学交易等诈骗现象发生,如发现此类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与此同时,太原市教育局也会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督查力度,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招生计划、年检不予通过、警告、罚款、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或处罚。民办学校通过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对于参与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于因家长听信虚假宣传造成学籍注册问题或产生经济损失等情况,由有关学校(单位)、家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个别违规提前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违规提前收取的学费要立即予以退还,并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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