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花钱,就能帮忙把孩子转到 名校读书……”四川乐山的王女士称,她在校外培训班经人介绍,认识了“中间人”税先生,对方收取她5万元后,引荐她带着孩子到了乐山市草堂 报名。但因没有拿到书本、所分班级也一般,只读了一天,孩子便不愿再去学校。
对此,王女士认为,税先生未兑现承诺,要求其退钱但未果。但税先生认为,已帮王女士孩子去报名读书了,是他们自己后悔不想去读,之前出于同情已退还部分费用。这5万元是咨询服务费,自己只是其中一环,其他钱早已分给其他“中间人”。(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花5万元找人转学进名校?孩子没分到好班不愿读,家长退款未果校方称纪检已介入)
▲草堂 。
▲王女士转账支出5万元。
11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乐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获悉,对该家长反映的涉及学校转学问题,由他们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调查。经查,在此学生申请转学过程中,教育系统人员无收钱收物行为,也未介入家长与税某的民事行为。
根据《四川省普通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生转学应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予转学。鉴于目前中小学生学籍均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办理,实现了网上流转,对拟接收的转学生学校接收就读和网上办理转学手续可同步进行,当时学校正为其办理转学手续过程中,学生自愿返回原校就读,联合工作组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学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乐山市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和转学行为,并提醒广大家长勿信上学“特殊渠道”,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如果家长遇到疑难问题,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招生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0833—2432984)。
目前,对于王女士和税先生之间的纠纷,当地派出所正介入作进一步的协调。
红星新闻记者顾爱刚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