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肖杨
视频剪辑肖杨
实习生丁榕
通讯员王倩丰紫薇
11月3日,武汉光谷未来学校揭牌仪式隆重举行,“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校名正式变更为“武汉光谷未来学校”。据悉,新校名简称“光谷未来”,不仅表明学校位于光谷未来城,还表明学校坚守“教育面向未来、创造未来”的基本办学理念,立志“建未来学校、办智慧教育、育创新人才”。
“名校办民校”退出义务段办学
11月2日,武汉光谷未来学校正式发布更名启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国务院令第74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的要求,以及“民办学校名称中不得包含公办学校的名称或简称”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理事会研究并报经武汉市教育局批复同意,该校校名于2022年10月24日起由“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更名为“武汉光谷未来学校”。
“名校”办民校,成绩斐然。据了解,武汉光谷未来学校(原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2016年创办,从借址九峰中学,六个教学班,240名学生开始,到2018年8月正式搬入未来城新建校区,目前拥有小学、初中、 三个学部,5200多名在校学生。建校6年来,学校一直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名师引领、专家指导,培养了一大批教学艺术精湛、责任心强、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构建了国家课程、校本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于一体的课程体系。小学部教育教学水平处于高新区领先水平;初中部连续4年普高率都在90%以上,省、市级示范率超85%; 部今年高考本科过线率95.81%,特殊本科过线率近72%(71.86%),创造了首届高考傲人业绩,三个学部办学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华中师范大学前校长、党委书记、著名历史学家马敏教授表示,作为华中师大当时的党委书记,自己亲眼见证了2016年5月,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佩尔科技集团公司三方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同举办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难以想象的是,在华师一附中的全面帮助下,光谷分校仅仅用三年时间,便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民办新校,成长为集小、初、高三个学段为一体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市的一流学校,到今年为止,又连续四年取得中考佳绩,完全实现了自己的办学目标,为成为湖北乃至国内一流名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的成长历程说明,只要秉持先进的办学理念,有一支卓越的管理团队和优秀的师资队伍,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民办学校同样可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成社会欢迎、人民满意的一流学校。”马敏教授说。
继续保持合作
新校名,新起点,新征程。武汉光谷未来学校校长赵洪武表示,校名虽然变更了,但学校坚持办学主体不变、先进的办学理念不变、卓越的管理团队不变、优秀的师资队伍不变、规范的招生方式不变、华师一附中“优质生源基地”不变。学校将在继承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先进教学理念的基础上,丰富学校文化内涵,健全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不断探索育人模式,努力办成百年名校,让育人品质更卓越、特色课程更丰富、服务品质更优秀、校园文化更浓郁,创质量一流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华师一附中希望武汉光谷未来学校办成一流学校的初心不会改变,华师一附中对光谷未来学校全方位支持的力度不会改变。”华中师大一附中副校长、武汉光谷未来学校 部校长甘祥生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在非义务教育阶段, 部将继续发挥华中师大一附中的教学资源优势,聘请华师一附中各学科的教研组长、优秀教师定期莅临 部深入常规课堂,指导教学工作深度参与学科教研,不断推进两校在课程设置、学科教研、复习备考等多领域的交流。 部华创班与华中师大一附中同步教学、同步测试,学生成绩达到华中师大一附中同等学生水平。
民办学校调整受到普遍关注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日前,全国各地民办学校更名、停办、转公办,受到舆论普遍关注。
2021年7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了“公参民”学校将成为历史。《通知》明确整改时间为两年,也就是说到2023年秋天,全国所有现行民办学校理论上都应完成“转公办”、保民办或关停的定向。
这也意味着,在规范、清理之后,部分“公参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会转公办,成为公办校;还有部分“公参民”民办学校更名、独立办学,有的纳入政府购买学位,有的则完全按民办学校收费。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转换过程,《通知》要求各地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过渡期”。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让这些学校调整过程中不至于手忙脚乱,破坏先前的教育秩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民办学校的调整,目前主要有三种走向:一是转为公办。所有“公参民”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退出,转为公办;二是退出。即彻底退出义务段办学,只举办非营利性的 。三是继续举办,但同样要坚持义务教育的非营利性,将办学结余完全用于办学,从扩张转为内涵发展。面对家长们对民办学校调整或者更名后的担忧,熊丙奇表示,要消除家长的这些担忧,关键在于“公办归公办,民办归民办”后,学校如何保障质量不下降,地方教育部门如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也要求,规范公有教育资源使用,公办学校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签订协议;公办学校应集中精力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效应,采取对口支援、帮扶薄弱学校、开展师资培训等多种方式支持地方义务教育。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