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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西藏应届高校毕业生近3万人我区预计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7万个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据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全区应届高校毕业生达2.97万人,人数再创新高。广大毕业生走出校园进入社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实现就业。

将毕业生专业细化为20个大类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大民生工作来抓,区、市、县三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从去年12月提前启动2021年相关工作,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目前,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为加强岗位征集,有力保障岗位对接,自治区政府坚持内挖潜力、外拓渠道,切实保障岗位供给,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就区内国有企业、驻藏央企等岗位开发工作作出专题部署,明确了1.1万个重点岗位开发任务,进一步拓宽全区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渠道。

同时,将全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专业细化为20个大类,按专业分别提供给援藏省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发岗位。今年以来,已分两批次发布岗位4.5万个,开发区外就业岗位1.9万个,预计全年提供岗位不少于7万个,岗位对接保障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

多措并举搭建择业平台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自治区人社厅提前积极对接市场,集中优势资源,先后组织开展“大中城市联合专场招聘”和各类精品专场招聘活动,利用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提供多样化线上招聘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了更加便捷的择业平台。截至目前,各级就业部门共举办招聘会155场次,提供各类优质企业岗位5.2万个。

同时,全面构建“岗位发布、职业指导、岗前培训、就业见习、精准推介、结对帮扶、跟踪服务”的全流程“不断线”服务机制,突出区外就业服务,结合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安排,七市(地)在各对口援藏省市共设立17个区外就业联络服务站,并于4月上旬在广州举办了现场推进会,进一步部署推动区外就业服务对接工作,推动构建全区高校毕业生区外“组团式”市场就业模式。

全面实施“创百店、扶千生”暨百企“一帮一”专项行动,已扶持104名高校毕业生创办了34家企业实体,将在北京等区外城市的繁华地段设立西藏高校毕业生特色创业产品移动售卖点,开设样板店,力争全年扶持1000名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立100家以上企业实体。同时,从岗位开发、服务保障、就业援藏等7个方面梳理出25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市(地)和相关责任单位,定期调度推进落实。目前,全区共有2.1万名干部与2.4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结成帮扶对子,跟踪开展就业指导帮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了新突破。

就业关乎国计民生,更关乎千家万户。通过以上多种举措的实施及各类政策性就业补贴的扶持,进一步优化了全区就业环境,激发了就业创业新动力,推动了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业,有效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各类补贴实现按月兑现

此外,为更好地促就业保就业,近年来,自治区相继出台多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20年出台《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区内外企业就业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及标准,高校毕业生各类政策性就业补贴实现按月兑现,政策激励导向作用更加彰显,就业公共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记者了解到,根据《细则》规定,目前我区区内企业就业补贴对象为,2017年1月1日后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5年内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吸纳上述毕业生就业的区内各类企业。补贴项目分培训补贴、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为,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对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对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年内给予10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缴满1年即进行补贴。

区外就业补贴对象为,2017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到区外企业就业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项目及标准分两个时间段而定。2017年1月1日起,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补贴项目及标准为,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路费补贴。2019年1月1日起,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补贴项目及标准为,到区外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含按年累计满3年)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一次性路费补贴;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发放探亲路费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除此以外,《细则》还明确了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具体为一次性路费补贴1500元;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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