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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 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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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 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2日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 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化浙江现代 体系建设改革,加快现代 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 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抢占 高质量发展新赛道,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办学结构、专业和布局,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在管理体制、办学机制、育人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切实提高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强大支撑。

到2027年,职业学校办学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专业水平持续提升;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达到4所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以上,逐步提 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模式普遍实施,职业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职普有效融通、产教深度融合、科教创新融汇的现代 体系, 与产业良性互促,形成人才培养高质高效、发展需求有效保障、就业需求有效满足、社会大众广泛认可的 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党建统领、立德树人的育人体系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构建现代 体系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培养学生知行合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职业精神塑造,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职业行为习惯培养,加强清廉教育,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3.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加强职业学校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凸显地域文化特色、专业办学特点和学校优良传统的校园文化。以学生为中心,夯实文化基础,强化技能特色,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健全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二)健全完善规格提升、优质共享的发展体系

1.稳步发展本科层次 。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路径,以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多形式扩大本科规模,支持示范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 本科专业。

2.打造高水平高职院校集群。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1个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深入开展高职“双高计划”建设,支持一批专业群跻身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重点建设10所左右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职院校。

3.提升县域 发展能级。优化中职学校办学定位和功能,以长学制人才培养为主渠道,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实施省中职“双优计划”,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

4.推进职普有效融通。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 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广泛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活动。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 ,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5.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工院校和特色专业。支持技师学院和高校合作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三)健全完善纵向贯通、梯度衔接的培养体系

1.全力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进一步提升学生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创造条件使更多中职学生接受 。进一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开展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鼓励高水平大学面向中职招收拔尖创新学生,畅通职业教育学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通道。

2.系统优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建立一体设计、贯通衔接、灵活多样的长学制人才培养体系,中职和高职、本科接续联动开展人才培养。优化全过程管理,强化培养质量保证机制建设,提升一体化水平和产业参与深度。优化高素质核心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3.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对接高技能人才需求,创新培养适应“未来工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化职业技能大赛体系和参与机制。建设一批世界技能大赛浙江集训基地。

4.大力推进教学标准建设。深化长学制人才培养配套教学标准建设。建设200门左右省级一流核心课程和高质量规划教材。支持高水平学校与行业共同开发教学标准和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装备。

(四)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体系

1.打造行业统筹主导发展新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产教对话平台,推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同步谋划、同步落实。系统推进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建成20个左右省级 行业指导委员会并有效发挥作用。探索培育产教融合市场化服务主体。

2.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相匹配。适应产业跃迁需要合理设置专业,优先满足优势产业核心技能人才需求,并适度超前布局。省级强化服务支柱产业的专业统筹设置,对区域、高职专业设置进行评估分析和引导调控。设区市加强对区域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中高职联动设置专业。县域聚焦设置专业,培育核心竞争力。

3.构建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建设10个以上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50个县域产业学院。打造3个以上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300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践中心,校企共同开发100个左右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支持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高校建好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4.改革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政校行企联动,迭代紧缺复合技术技能人才的定制培养模式。持续扩大区域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精准赋能产业升级与区域发展。开展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实施100个以上省级人才培养项目。

(五)健全完善育训并举、科教融汇的服务体系

1.全面开展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行动。积极延伸“学校后教育”,服务“扩中提低”。面向劳动年龄人口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稳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人单考单招试点。鼓励浙江工匠学院等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性服务。

2.强化职业学校社会培训能力保障。鼓励职业学校牵头建设区域性跨企业培训中心,面向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备案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

3.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 ,增强职业学校农业技能技术供给和推广能力,赋能乡村产业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职院校定向服务山区海岛县。实施山区海岛县中职特色强校计划,着力建好1-2个特色专业群。

4.强化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高职院校联合区域科研院所和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参与科创平台打造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升研发能力、技术攻关水平和产业孵化能力。支持高职院校围绕自身特色优势领域,积极申报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

(六)健全完善改革创新、开放包容的支撑体系

1.持续推进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中考招生办法,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 同平台、同批次招生。健全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职分类考试评价方式,优化专升本考试内容和选拔方式,探索 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方式。

2.高水平打造“双师型”(“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从教或担任兼职教师。重视发挥退休工程师、医师、教师的作用。

3.数字化赋能 变革创新。动态更新开设一批数字经济专业,全面提升学生数字素养。推进职业学校治理模式和实训教学模式数字化,打造100所高水平省级 信息化学校,建成100个左右省级虚仿基地,建设100个左右区域性资源库。

4.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进高职院校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40所“丝路学院”,积极参与鲁班工坊建设。建立一批优质海外师资研训基地,开发并向国外输出一批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推进“留学浙江”品牌建设,实施留学生“专升本”试点工作。加强高能级交流平台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实施高职院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强化要素配置,压实学校举办者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多渠道实施校园空间增容。鼓励中高职统筹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支持地方统筹现有闲置或富余的校舍资源用作高职办学。鼓励地方结合产业园区升级同步配置 办学资源。

(二)强化多跨协同。各地要将 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落实分级统筹机制,省级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设区市强化统筹力度,依法依规赋予更多自主权;县级聚焦办好骨干职业学校。增强部门协同力度,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形成政策叠加合力,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税务等单位以及金融机构落实 发展各项激励政策。

(三)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提高 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同等地位,高职院校在评优评先(考核)等方面与普通本科高校享受同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在各类省级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高职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支持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以“一校一策”方式加快改革发展。加快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政策、校企合作组合政策落地。

(四)积极宣传引导。推动制定浙江省 条例,营造有利于 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发挥中华等作用,积极引导主流媒体、新媒体加大对 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推动实现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持续提升 的美誉度和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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