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浙江>

浙江: 到2027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将达到4所以上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3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 )今天,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将达到4所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以上,逐步提 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

《意见》提出,要稳步发展本科层次 。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路径,以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多形式扩大本科规模,支持示范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 本科专业。

《意见》要求,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1个地市(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深入开展高职“双高计划”建设,支持一批专业群跻身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重点建设10所左右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职院校;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工院校和特色专业。支持技师学院和高校合作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在推进职普有效融通方面,《意见》还要求,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 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广泛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活动。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 ,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实施省中职“双优计划”,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提高 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同等地位,高职院校在评优评先(考核)等方面与普通本科高校享受同等政策。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 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