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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区房”···期房孩子上学问题, 埇桥区教体局发布重要声明!

本文转载自:埇桥教育、网络、宿州同城综合发布

当前,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接近尾声,为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现就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已于2021年1月15日对外公布;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划分。关于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的宣传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3、请各位家长在办理入学前认真了解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不可轻易相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误解;

4、根据宿州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政策,新生入学时提供房产应为现房并实际入住,请广大期房业主待房屋交付入住后办理入学相关事宜。

埇桥区教体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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