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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派遣制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拟招聘派遣制临时性工作人员1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烟台市户口。年龄18-45周岁(1976年1月1日-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建设工程类专业优先录用;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基本软件(Word,Excel等);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口齿清晰,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法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住建领域工作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16点截止;

(三)报名须知:个人简历电子版1份(含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复印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姓名,禁止重复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由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逾期无法联系到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体检及政审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采取百分制、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考试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负担。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名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用工期限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2444元(含工资、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部分),并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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