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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野蛮生长如何管? 长三角地区探索一体化治理

教育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如何竭制校外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以及不规范活动成为一道治理难题?

5月8日,在沪举办的“长三角教育一体化法治保障论坛2021年年会”上,华东政法大学邹荣教授呼吁长三角地区通过共同立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体化治理。

我国校外培训行业的总体市场规模约为2万亿元,其中,中小学校外培训的规模约占40%。报培训班学习成为各年级众多家长的选择。

为什么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趋之若鹜?邹荣教授认为这是家长焦虑心理的反映,应对激烈的竞争性教育、淘汰性教育的心理依赖和手段。“孩子面临将来的升学竞争、就业竞争以及社会分层的竞争,家长希望通过培训提高孩子的成绩,将来能够考到好的学校,找到好的职业。”

在他看来,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是学生和家长自我加压的选择。但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校外培训机构是被放任的,现在必须要建立教育培训内容的管控制度。一个校外培训机构到底可以教什么,不可以教什么,必须形成规则。

“还有收费问题,禁止预收学费,这些都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

对于长三角校外培训机构协同治理,上海市教委总督学平辉认为这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他觉得长三角在立法或者制定培训市场政策方面,如何加强协作,形成协同治理效应,率先探索出一条顺民意、合监管且行之有效的路子,是现在的当务之急。

论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

“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是2019年底华东政法大学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政策法规部门成立的高端智库。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期待通过在区域教育协作法治化机制方面的共同努力,为地方教育法治化提供经验和范本,为推进国家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言献策。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翟刚学处长在主旨报告中指出,教育立法实践中遇到的基础问题之一就是教育法律概念的不明确,未来的教育法学研究应把教育法律概念的梳理和分析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只有把教育法律概念及其法律关系梳理清楚,才能把教育法律制度建构好,真正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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