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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研究生的又一利好消息! 教育部、各地区出政策

近几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越来越火热,尤其是在职人,很多都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在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时,相信不少同学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非全日制毕业以后好找工作吗?会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

这种现象是有,但是很少,毕竟现在非全也是双证,含金量还是有的。另外,教育部不久前也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招聘中不得歧视非全学历。

01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02要健全人才使用机制

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围。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03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

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活动。

04推进就业实习、见习

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另外,不仅是教育部,一些地区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来避免非全学历在社会招聘中受到不公平待遇——

01山东德州

2021年市直单位的公告:取消考生全日制学历的要求;

02宁波

已明确要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不再设置全日制条件;

03河南商丘

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

04北京

《关于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提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将本批次报名条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05南京

《2020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9﹞66号)》提出:报考条件为: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

06内蒙古鄂尔多斯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年就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拒绝非全日制学历一事致歉,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由于不了解《通知》,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

鄂尔多斯方面还表示,已责令相关旗区和部门在今后的招聘考试中,严格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有关政策,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相关人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07浙江省金华

浙江省金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一些职位对于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双证)”而不是硬性要求“全日制”研究生。

这些信息说明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可度其实没有那么糟糕,国家的资源和政策正在不断向非全日制倾斜,非全日制的含金量正在不断提高,非全日制正在不断进步发展!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已经在读的非全日制同学也不必妄自菲薄,认真做好学业,利用好手中资源,努力将自己的人生绽放出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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