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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用笤帚棍抽打学生, 教师身份不是实施不法侵害的护身符

5月31日,枣庄市市中区教体局接学生家长反映:市中区红旗小学教师邵某某对学生进行体罚。家长称,孩子上体育课的时候,想去器材室拿东西,老师为了组织学生,就让学生趴在操场塑胶跑道上,用棍子抽。

枣庄市中区区委、区政府接到举报,立即组成调查组进驻学校调查核实。在随后发布的通报中称,教师邵某某在体育课上因部分学生未按要求到器材室拿器材,用笤帚杆抽打学生臀部、腿部,造成多名学生皮外伤。

根据通报内容,涉事教师邵某某停职,接受区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学校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停职检查。学校全面整顿。

调查组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可谓果断迅速,作出的决定也非常严格,总算让公众在愤怒之余得到一些安慰。但是,部分媒体在报道这起事件时,仍然将其定性为“教师体罚学生”,就不一定那么准确了。

体罚,作为惩罚犯错误学生的手段之一,还是有必要存在的。罚站、罚跑步、罚做值日,都可以适当使用,以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但是,有些人往往把体罚和暴力虐待殴打等行为等同起来,认为学生不听话就得打,不打不成才。更令人感到担忧的是,部分教师也存在这种观念。

就拿红旗小学邵某某的行为来说,让学生趴在跑道上,用笤帚杆抽打学生屁股大腿,“木棍都被揍断了三节,到现在屁股都是肿着的,不能碰,一碰就疼。”视频中的伤痕触目惊心,这哪里还是什么体罚,这是严重的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暴力违法行为。

面对毫无反抗力、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学生,而且是全班学生,像教训牲口一样,要他们乖乖趴在地上,任由自己施暴,邵某某无非是依仗着自己的教师身份。作为老师,对学生可以肆意侮辱打骂,并且美其名曰“体罚”。我打你是你不听话,我打你是为你好,一通歪理,先把自己放到道德高地。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邵某某没有教师这个身份,他还敢当众对学生施暴吗?恐怕他自己都要掂量掂量。所以说,教师身份不是实施侵害行为的护身符。作为公众,需要明确体罚和不法侵害的区别。作为管理者,不能以所谓的体罚过重为借口进行开脱。作为媒体,同样不应该在这方面混淆概念,误导他人。

教师被称作辛勤的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工作充满责任心,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的栋梁之材。像邵某某这类缺乏师德、玷污教师荣誉的害群之马,还是及早清除教师队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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