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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政策性文件是在今年的2月19日通过,具体的制度性文件全称为《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这也是在18年进行试点之后首次向全国推行的制度性标志。

在近期,人社部印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们把它简称为《规划》,其中也专门提到了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制度一直在改革中,随着公务员2019年新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之后的人事管理制度大变动,事业单位人员也很期待能够在事业单位中推行类似的制度,来实现晋升和发展空间的拓展。

事业单位中,尤其是管理岗人员一方面在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内容与公务员比较相似,另一方面在很多单位中都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与公务员混编状态运行。而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晋升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毕竟科级以上的领导职数数量非常少,这也是事业单位急需要推行管理岗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很大推动因素。

从试点县的情况,以及今年发布文件的名称来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目前只针对县以下事业单位和管理岗人员而实施。

这也就是说,县以上事业单位和专技岗人员、工勤岗人员目前并没有纳入到职员等级晋升的范围。今天我们就以《规划》中的内容,来分析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一、在《规划》中,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描述。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也是在不断地与时俱进,经历了很多次的改革与更新,在这一次规划的内容中,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划,具体内容为:

建立健全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建立人事管理权责清单;

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

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推进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工作;

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

二、从《规划》内容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我们在规划的内容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是关于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相关内容,从内容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很多关于未来将要实施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关键核心要义。具体来讲:

(一)县以下事业单位是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未来五年实施的主体单位。

在《规划》中,对于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与2月19日通过的意见是相一致的,都是针对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所推行的,并没有提到县以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相关内容。

所以在未来的五年,市级及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并不是实施的重点。即便是在这些单位实施职员等级晋升,但也得等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并实施效果较好的基础之上再推行。

(二)管理岗人员是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主体,专技岗实施职员等级晋升的可能性非常小。

正是因为管理岗人员晋升较为困难,而且工作性质与岗位设置与公务员较为相似,所以才会在管理岗人员中推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职业等级晋升制度也是管理岗人员享受非领导职员待遇而设置的,所以这也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未来收入和待遇渠道拓宽的最主要表现。除此之外,管理岗人员在没有其他的职务路径来提升待遇。

未来专业技术岗是否会实行职员等级晋升呢?答案是偏向于否定的。也就是说,专技岗人员并不会随意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最根本性的原因就是专业技术岗人员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随意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必然会打破专技岗本身设置的初衷。

(三)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是管理岗人员提升待遇的主要制度体系,对于专技岗人员提升待遇的途径,并不在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上。

管理岗人员是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的主体,当然管理岗人员也是通过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提升待遇的主体。

而在专技岗中,未来主要是在推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工作,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所以专技岗人员在未来五年并不会通过职员等级晋升来提升待遇。

三、事业单位管理更具有灵活性

目前公务员管理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而在公务员中本身管理比较规范,而且并没有像事业单位中那样复杂的分类。也正是因为事业单位本身分类和人员岗位分类较为复杂,也要求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更具有灵活性的。

在2011年,《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这也是事业单位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在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将岗位管理制度上升为法规规范。其中也明确规定了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岗位管理实质上是打破了原来的身份管理主导,这也就是说,只要是事业编制人员,不管是工勤身份还是干部身份,都可以在不同的岗位上竞聘任职。

所以在有一些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后,如果专技岗人员评定职称较为困难的话,可以通过转岗的方式到管理岗任职,享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原先在专技岗任职的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在相同岗位层次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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