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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亲趁儿子高考卖房独吞房款, 再婚给现任买房, 被判返还101万!

亲生父亲趁儿子高考卖房独吞房款,再婚给现任妻子买房,被判返还101万!当17岁的儿子正在备战高考之时,他的亲生父亲正在偷偷卖掉自己与儿子共同持有的房产,而瞒着儿子卖房之后,用房款另购房屋,只写了自己与现任妻子的名字,不再有儿子的份额,父子二人对簿公堂,最后法院判定父亲返还一半的房款101万。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最近接手了一起民事纠纷,原告小张本来有一套房子的50%份额,结果被告张某身为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售出203万,购置新房却没有儿子的份额,现在小张要求返还房款所得50%,据了解2016年由于老宅拆迁,小张与父亲张某、继母吴某三人分得一套房屋,当时儿子小张占有50%的房屋份额,父亲和现任妻子各自占有25%的份额,这套房子是小张爷爷奶奶的老屋。

2020年张某未告知儿子,套取了儿子的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儿子的户口簿等证件,趁着儿子不满18岁,以监护人的身份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获得了203万房款,马上另购房屋,而产权人只有他与现任妻子吴某的名字。

无意得知真相的小张认为父亲的做法,已经损害了自身的利益,马上将父亲张某告上了法庭,张某狡辩表示儿子对此事是知情的,小张表示父亲只说要将来要换套大房子,并没有说现在要出售,还套取了自己的证件,整个过程自己完全不知情,如果不是偶然发现,等自己上了大一回来,连家都找不着。

监护人需要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不能私下分走财产,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原告没有成年,被告张某未经孩子的同意,代签合同转让共有的房产,又与现任妻子吴某另购了房产,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被告没有证据证明提前告知过儿子,还得到儿子的同意,决定不予采信。

原告对原来的房产享有50%的份额,所以被告需要返还所得房款的50%101.5万,张某后来没有按期履行判决内容,后又被儿子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拿出19万元表示自己没有钱,只愿意出让新购房产的50%,登记在儿子名下,但儿子表示拒绝,后来调解之后,张某交给儿子19万元,往后每个月再支付小杰2000元生活费,剩余款项尽量在5年内还清。

亲生父亲趁儿子高考卖房独吞房款,再婚给现任买房,被判返还101万!这个事情抛开了父子关系不谈,既然是共同的所有权,自然是要平分受益的,不能一眨眼半套房子没有了,法律讲人情,也要重视法规,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张某的房子是继承了父母的房产,那么小张的爷爷奶奶自然是想让房子给孙子的,退一步说即使这套是张某自己购置的,那既然当时登记给儿子名下,没有理由也不能索回,另外共同产权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出手,这种哄骗的手法令人不齿,儿子都要上大学,何必搞这一出?恐怕将来记一辈子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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