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张玮玮
“原来宣传里说是一对一少儿英语直播课,现在变成了录播课,想退费,客服电话都打不通了。”近日,市民李女士给孩子报的在线培训课程成了困扰她的糟心事。其实,有不少家长同样遭遇了“退费难”的困境。今年一些教育培训机构面临业务调整或关停风险,更有个别不良商户背信弃约、关门跑路,引发了不少”退费”纠纷。律师受访时提示,学生家长可通过投诉、报案、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教育培训机构多采取“先买课后上课”的预付费运营模式,当遇到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不成或机构关停等情况时,学生家长往往会遭遇退费周期长、费用打折扣、甚至教培机构卷款跑路等各种情况。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政告诉记者,学生家长遇到退费难题时,首先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比如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求助,还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请求行政部门介入。消委会可与教培机构联络组织调解,还可以通过集体诉讼方式助力维权。11月17日,全国首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的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案在重庆市黔江区开庭审理,引起许多同样遭遇退费难的学生家长关注。
张律师表示,第二种维权方式是提起民事诉讼。学生家长可以直接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提醒,学生家长们一定要保存好课程合同和缴费凭证,比如在线培训机构的电子版合同、网络转账缴费记录、客服对话截图等,这些都是民事诉讼的关键证据。
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开业时各种夸大承诺、虚假宣传、拉拢缴费,而后又关门跑路。张律师表示,这种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能力的情况,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而是我国《刑法》第266条严厉打击的诈骗犯罪行为。如果家长遇到这种情形,一定要果断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提醒,教育培训机构如果确实是因为疫情或“双减”政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课程合同,应当主动与学生家长协商或解除合同,退返相应的课程费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43条和第561条的规定,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另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关停或转型的过程中如有减员情况,应合法合规办理员工离职事宜。希望教育培训机构和家长们都能平稳度过这个转型期,共同维护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