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彻底杜绝“校园霸凌”,可能是对鹿道森最好的送别

象牙塔里的“蛮兽”

11月28日夜23点28分,一份5000字的遗书牵动了无数网友的心。网民、亲友、相关机构多方联动紧急寻找发布遗书的影博主——鹿道森。

12月1日晨7时许,遗体被找到,随即确认死者身份为鹿道森,后警方公布排除他杀。

无数网友焦急搜寻、温情挽留,潮水般的“爱”仍旧没能挽留住这个年轻的生命。为什么选择决然离开?遗书中“校园霸凌”的出现,或将为我们揭开部分真相。

起底“校园霸凌”

据查,“霸凌”是音译英文“bully”一词,指恃强欺弱者、恶霸,中文音译同时也兼具了意义。较常被接受霸凌的定义是挪威学者DanOlweus的定义:“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

福建省一检察院的检察官总结了校园霸凌的四种形式: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

鹿道森在告别中介绍自己,“农村、留守儿童、山区孩子、校园霸凌经历者”。

在国是直通车采访一些中学教师和学校的政教管理人员过程中发现,农村、欠发达地区、初中12岁——15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中,相对更容易发生“校园霸凌”;留守儿童以及缺少父母陪伴和有效沟通的学生,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的学生中产生“校园霸凌”受害者和“施暴者”的几率都相对提升,出现两个极端的表现。

哪些孩子更容易成为

“受害者”或“施暴者”?

据接受国是直通车采访的教育工作者介绍,有两类孩子更容易成为“校园霸凌”的对象:一类是特别自卑的,另一类是由于个性缺陷难以融入集体的。

这两类学生造成的原因主要源于生活、成长环境的影响,能否和父母融洽、有效的沟通在学生成长环境中尤为关键。这两类孩子不仅仅相对更容易受到“霸凌”,还往往更多对伤害保持沉默,难以及时得到相关方面的保护和干预。

个性缺陷的孩子有不能被同龄孩子容忍的缺点,比如不吃一点亏、爱占小便宜、好炫耀、脾气暴躁等。这类孩子外在表现多见跋扈、骨子里十分自卑。

儿童间有一套独特的关系协调原则,如果哪个孩子让他们不舒服,他们会下意识地疏远或敌视这个孩子。如果在这个关键时刻圈子里正好遭遇到有“霸凌”潜质的人,他就会带领大家一起欺负这个孩子。而儿童又容易跟随、少思考,他们在感觉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特别容易怀着起哄心理一起去欺负一个处于劣势的人。

这两种类型特征也会在同一个孩子身上表现出来,交集于一个人的行为中。同时,后一类型的孩子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会变成“校园霸凌”的实施者。

在鹿道森悲情的遗书中,也看到“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陪伴,更谈不上有效沟通。而随之带来的因为“看起来像女孩子”,就遭到“被排挤、被欺负、被威胁、拦着不让你走”、被起侮辱性外号,甚至还有“让下跪”的恶劣行为,表现是“一群人欺负你”。并且,“我的不安又该放在何处,我又该怎么融入一个新的群体?没人关心过。”

杜绝“校园霸凌”需要多方联动出手

早在2016年,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其中指出,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今年初,刑法修正案将刑事追责年龄从最低14周岁调低至12周岁,这对打击“校园霸凌”有着足够的力度和震慑作用。

我国检察院系统设置有专门负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检察部,在防范、打击、杜绝“校园霸凌”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校园霸凌”这一来自“象牙塔”的“蛮兽”,需要主管部门、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来共同打击和防范,父母的陪伴和与孩子的正确相处、有效沟通尤为关键。注重培养孩子坚韧、健康的品格和充满正能量的“三观”。

让“玫瑰”为所有人“盛放”,让我们每个人被世界温柔以待,让世界被我们每一个人温柔以待。

彻底杜绝校园霸凌,可能是对鹿道森最好的送别。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 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