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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毅教授再发文: 蒲慕明批蒲慕明

2004年,中国科技部准备设立大科学项目。彼时生命科学预备的项目都与蒲慕明无关,蒲慕明发表文章批评大科学项目。而2030脑科学计划中,蒲慕明力推自己和自己单位主导的多个需要大量经费的与猴脑相关的项目,从名义到运行都是大科学项目。

2004年蒲慕明批评的非常中肯。而现在蒲慕明的行为较他批评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由

做大科学项目,如果是学术问题,应该严肃认真进行讨论。如果经费量很大,不能排斥仔仔细细的讨论,而且学术讨论应该鼓励批评。

做大科学项目,如果是为了利益,为了大的经费,才会导致抢钱、不愿意讨论,甚至压制不同意见。

脑计划专家组的少数派:坚决不给自己和自己单位指定非竞争、不公开的经费。提倡对项目,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项目进行学术讨论,因为如果负责人的项目不被严谨审核、对主要负责人不能严格要求,就难以对其他项目严谨审核、对其他人严格要求。

所以,针对蒲慕明及其单位项目是否经过科学的、严谨的、没有他自己掌握的审核,是对脑计划评审建立底线、边线和基本标准的问题。这一点,脑计划专家组的人,无人不知。如果当初蒲慕明不当场阻碍对其单位项目的批评,大家肯定同意应该严谨审核。但当时对蒲慕明及其单位的项目没有严谨审核后,他们自然也乐得对自己单位项目也一样不要“太麻烦”的审核。批评集中于蒲慕明,不仅因为他在国外四五十年最熟悉国际科学规范、不仅因为他带头不符合经费管理的基本常识,而且因为他自己曾明确指出“大科学的危险性”。

2004年蒲慕明文章

2004年,蒲慕明曾经公开发表文章,提倡个人和小课题组的小科学,但是在近年中国脑科学计划,他热情拥抱大科学,自己为自己单位指定需要大量经费的大科学项目。

2004年,英国的《自然》杂志,出版中文增刊《中国之声2》。

其中有蒲慕明的文章《大科学和小科学》(蒲慕明(2004)Nature 432(Supplement):A18-A23)。

今天重温蒲教授这篇文章,我几乎百分之百同意。

越同意2004年蒲教授的言论,就越难理解现在蒲教授的行为。

重温教诲

蒲慕明文章有一节专门阐述:为什么要做小科学。

蒲教授教导我们:“历史告诉我们,生命科学领域的主要突破,绝大多数是由个别科学家推动的‘小科学’研究所创造的”

蒲教授还专门有一节:“大科学”的危险性

2004年的蒲教授警告大家:“最近在中国出现了‘大科学’的热潮,这引起了许多中国科学家的关注。在日益加剧的国家科学竞争中,也许是民族自尊心驱使了政府和科学管理者仓促上马大科学研究项目。大项目本身是有风险的,必须有细致的规划、并能够正确的评估在特定领域内是否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研究人员来进行这些大项目”。

十几年后,蒲慕明对大量经费有掌控权,这时他的言行似乎变了一个人:反2004年文章作者蒲慕明之道而行。

猴脑项目就属于技术不成熟、人员不够、经费消耗大、人力消耗多、目标能否达成很有争议。与2004年蒲慕明推崇的小科学背道而驰。

(举例:如果人员充足,就不会出现蒲慕明下面没有做过猴的研究员出面领衔上亿经费的猴项目之一)。

蒲慕明2004年说的,这类“大项目本身是有风险的,必须有细致的规划、并能正确的评估”。正确的评估,应该有支持和反对的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让决策者听。不能是自己决策,不能压制反对意见。

2004年的蒲教授还告诫大家:“对这些大科学项目的组构、评估,以及在项目进行中如何监督都是有很多问题的(见饶毅等的相关文章)”。

现在的蒲教授却自己主持评审自己单位的项目,打断专家组成员的发言,并压制评论项目的科学意义、可行性、项目负责人是否称职、能否担当重任。

在猴初级视觉皮层打十个点,离重大科学意义不近,而离“国际笑话”不远,只够给一个课题组发表一篇一般描述性文章。被批评后,换成100个点,说明原来没有很慎重、很严谨地思考过。多大区域多少个点,100个就够吗?为什么?能否通过严谨的审核?多个脑区这样做,也是科学意义极为有限。何况,还有很多其他科学和技术问题,蒲慕明主持的时候都没有给大家时间充分讨论。

2004年蒲慕明的文章还专门引用英国科学家:“科学上的创新是不能够组织的,从上而下的指引将抹杀创新”。

2004年的蒲慕明令人感动地说:“令人痛心的是,一些中国科学家认为,既然现在政府愿意投资,大量的研究经费是不拿白不拿”。

落实行动

让我们在2004年蒲慕明公开文章的精神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审核中国2030脑科学计划,特别是独立于蒲慕明审核其实际主导的、需要大量经费和人力物力消耗的、多个猴项目。

附:蒲慕明2004年在《自然》增刊“中国之声2”所发表文章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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