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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的晋级和进档应该正常化, 切实通过岗位工资提高教师待遇

有位山东老师在我2月18日发布的文章《这位山东教师令人羡慕的不仅是打卡工资数额更是副高职称的进档速度》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自2011年实行职称调档以来从未进过档,三年一进档当地也从未实行过,自己去年晋升副高后才从10档进到7档。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设置:正高级(1档、2档、3档、4档)、副高级(5档、6档、7档)、中级(8档、9档、10档)、初级(11档、12档、13档),职称级别和档次越高,名额指标就越少,竞争激烈程度就越高,享受的岗位工资标准也就越高,这也是职称设置的原有和应有之义。

但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很多地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级别停留在初级职称上,由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的竞争激烈程度都不亚于由中级职称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激烈程度,这导致出现了很多教师退休时都还是初级职称的令人尴尬的境况,连中级职称都难晋升是不正常的。

去年《教师法修订草案》对这种尴尬的境况作出了一定程度上的修订,明确提出:教师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职年限和要求,依据规定晋升。这让长期以来由于名额指标有限竞争比较激烈的中小学教师由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这对老师们尤其是想要晋升中级职称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还存在着另一个让老师们困惑不解的问题,那就是晋升相应的级别职称之后,享受的始终是相应职称级别中的最低档岗位工资待遇,比如中级的最低档10档和副高级的最低档7档。

这种状况在很多地方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甚至是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县市都存在着差异,这也是不正常的。好在去年已有不少地方进行了分级竞聘,让老师们有了职称进档的机会。职称晋级和进档也是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途径之一,教师职称的晋级和进档应该正常化,切实通过岗位工资提高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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