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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接受课外体育培训

封面新闻记者粟裕

2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校外培训治理相关情况。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体育培训的意见》,其中明确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实事求是制订和发布招生信息,杜绝培训内容和质量名不符实,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负责人介绍,近一段时期,面向青少年的体育培训快速发展,行业过热失序隐忧显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21年7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青少年课外体育培训作出重要批示。

去年以来,体育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立足于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课外体育培训监管工作。

“双减”意见印发后,体育总局立即组织在全国开展了青少年课外体育培训专项调研,调查了5553家体育组织,了解掌握课外体育培训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体育系统深刻认识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监管的重大意义,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从重点环节监管、引导服务行业、安全风险管理、树立行业理念、健全工作机制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课外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体育更好地在青少年

负责人还介绍,在《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以深化体教融合、完善课外体育培训治理、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出发点,共7章28条,对开展课外体育培训的总体原则、场地设施、课程内容、从业人员、内部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标准。全国多地已参照《行为规范》要求制定了课外体育培训监管政策。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抓好政策文件在体育领域贯彻落实,为广大青少年参与课外体育培训创造更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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