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按照办学标准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鼓励 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全面改善县域普通 办学条件,基本消除普通 “大班额”现象。鼓励发展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完善幼儿园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保障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中办、国办: 全面改善县域普通 办学条件, 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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