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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材插图已经涉嫌重罪, 吴勇将判十年有期徒刑

自从人教版数学教材插图被吐槽后,越来越多的“内幕”被挖了出来,随着事件的深入,已经不仅仅是插图人物形象怪异、毫无美感等审美上的问题了,有普法专家指出,其实这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层面了。

网友最先质疑的是插图中的人物难看的形象,比如秃头、眯眯眼、纹身、塌鼻梁、吐舌头等不适合在小学教材里面出现的画面,这是正常中国孩子的样子吗?说他故意丑化中国人一点都冤枉吧!

可能有些人会说现在社会审美观是多元化的,人教社最开始的回应也避重就轻地以“审美不同”来说事。但对于儿童教材,这种作为重要的公共知识产品,不仅仅关系到审美的培育,更关系到儿童价值观的养成。对于这些教材插画到底是丑是美,或者可以见仁见智,但从这些引起广泛争议的这些插图中,我们还看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在教科书里竟然出现有露生殖器的图片,这怎么可能只是用“审美不同”、“难看”就能搪塞过去呢?

在这些插图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小男孩裸露的生殖器。还有些图片虽然没有裸露,但这“小帐篷”的状态,是小孩子该有的吗?

另外还有露出女孩内裤的图片。

还有在小孩子们做游戏的插图中,出现抓女孩子胸、撩女孩子裙子的图片。而且类似的图片可不是一张两张,难道这也只是“审美不同”和“难看”罢了吗?这种全世界都是最严的高压线儿童色情,却在我们的小学教材堂而皇之出现,其心可诛、荒谬无耻都不足以形容。

特别是裸露生殖器的图片,这在世界各国都要当成儿童色情来严惩的。按照我国的法律也说得很清楚,这是属于制作贩卖、销售淫秽物品罪。平时如果有人在微信群里传黄色图片,超过100人看过的话就涉嫌违法犯罪了,如果超过这个界值的5倍,属于情况严惩,而这个界值的25倍,就属于特别严重了!

而这些教材上裸露的插图,全国有多少学生家长会看到呢?恐怕都早就超过这个界值多少万倍了吧!更不用说受传播的大多数是18岁以下的末成年人,理应从重处理的。咱们的《刑法》里面第363条讲得很清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如此严重的事件,有律师表示:“吴勇或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法律,这个设计师情节是不是属于特别严重的范围呢?相信大家伙心里应该都有数了吧。而且这个设计师现在还很嚣张,当有网友质疑他“你收了某基金会多少赞助”时,他回复:专门为您家孩子设计的优质作品。够嚣张吧!

图片中这个叫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的设计师到底是什么来头呢?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做出这种有损国家民族形象、破坏教育事业的事情呢?根据报道,这个一人设计公司的所有者吴勇,毕业于清华美院,1998年从中青社“下海”搞了这个工作室。而工作室刚成立一年,就拿到了瑞士诺华公司,英国皇家芭蕾舞团,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大单,还成为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顾问。

更为离奇的是,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连正常的工商注册登记都没有,那就更谈不上有经营权,妥妥的是一个空壳皮包假公司。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工作室,竟然能给小学教材设计插图,还一直延用了这么久!这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值得深挖的料呢?咱们且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吧。

教育是一个国家的国运,是一个民族的未来,它不是一门生意!日前法治日报对此事件作出评论,教材无小事、教育无小事,教材课本、绘本读物,不仅仅是开启文化知识视野的窗口,更在潜移默化间承载着审美培养、价值观塑造的作用和功能,一字一句、一图一画都大意不得,更不能让读物成了“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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