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共23所高校入选,其中有9所是非“双一流”高校。
为贯彻总书记“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建设,增强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1〕2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初评、复评答辩、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北京师范大学等第四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2019年,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之后在2020年和2021年又遴选了两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