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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决定职级数量, 领导职数决定职务数量, 两者减少, 怎么办?

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方案批复了,原有的9个部门减少为3个,增加了3个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变,还是超编严重,领导职数又减少了许多,很多同事说单位还不如撤了更好。

我们单位为正处级机构,单位原有内设机构9个,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8个,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单位存在着混编混岗的状态;又由于单位的职能越来越弱,单位的编制数也逐步减少。到了现在,单位只有10个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但实有公务员20人,事业编制20人,行政编制超编严重。

此次机构编制调整,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混编混岗的问题。调整的方案就是设置下属事业单位,然后把所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安置到事业单位当中。批复的方案也是如此,但批复的内设机构数特别少,相应的科级领导职数也减少了许多。

原来单位9个内设机构,共有18个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实际共设有17个正副科级人员(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合计数)。但此次批复,单位内设正科级机构减为3个,只设3个科级领导职数(3个正科);虽然也增加了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一共7个。行政和事业编制数仍是维持不变。

这样一来,单位减少了科级领导职数8个,单位现有的17个正副科级领导人员,要减少7个。也就是说,单位有7个人不能再担任科级领导了,这就要头疼了。这7个人如果能够晋升职级,也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但单位行政编制数非常少,这就影响了能够设置的职级数量。

以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为例,单位只有10个行政编制,按照规定,可以设置60%的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数,也就是可以设置6个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3个。而单位现有20个公务员,已经设置了6个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没有人能够晋升职级了。

编制数限制了晋升职级的可能,科级领导职数限制了提拔职务的可能,单位已经进入无职务和职级晋升的地步,除非出现大量人员调离的情况,否则,单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人能够得到晋升。所以,很多同事说这样的调整还不如直接把单位撤了算了,那样单位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可能还会有更好地发展。

有个同事小赵甚至有了辞职的想法,他原来就有这样的打算,但一直下不了决心,如今这样的情况却坚定了他的信心。不过,他年龄也40岁了,这个年龄想辞职去闯荡,离开外面竞争环境已经很多年了,很难想象后果会怎么样。小赵他说会做足准备,一旦好了他就会离开,去过不一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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