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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师德失范将上调风险等级

本报讯(记者孙乐琪)为加强本市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推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提出树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构建托育机构风险评估机制。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监管制度,查找分析托育机构风险影响因素,全面开展风险评估。从登记备案事项、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行政处罚、安全情况等5个风险维度,构建托育机构的风险评价指标。托育机构基础风险评价等级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四个等级。在评定周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托育机构风险等级可视情况,在基础风险等级基础上调高一个或两个等级: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师德失范、虐童的。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全市托育机构四级风险名单并动态调整,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风险评价结果开展托育机构日常监管。

本市还将完善托育机构信用监管,构建“公共信用+行业信用”的信用评价指标,共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根据分数将托育机构信用行为分为优、良、中、差四等九级。在评价周期内,托育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信用等级直接定为差级:被列入国家或北京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含虐童);出现官方媒体曝光事件并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基于“风险+信用”的分级情况,有关部门将确定合理的监管频次,针对不同级别的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此外,本市还将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制度,紧密依托“接诉即办”“吹哨报到”工作机制,督促落实街道(乡镇)监管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主体自治、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共治工作格局,将托育机构和家长委员会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协同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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